2005年修憲是中華民國有史以來的第七次修憲,這次修憲有三項 重大的決定,可能以後要撼動這三項規定,除非中華民國亡國了才可 能實現;哪三項規定呢?一是以後修憲的可能微乎其微;二是想罷免 、彈劾總統比登天還難;三是單一選區兩票制的結果註定了兩黨亂政 的未來。
修憲及罷免、彈劾總統在總統制國家裡應該習以為常,像內閣制國家 倒閣改選一樣,但兩黨密室政治的結果是讓以後所有的政治爭論都集 中在總統一人身上,社會兩極化,是非不分,幾乎已成為以後的常態 ;監察、考試、司法都成為政治保衛機關,各級地方政府將永遠成為 政客擠身政壇的跳板,像聾子的耳朵僅作擺飾用。
單一選區兩票制的背後陰謀更厲害,先扼殺所有小黨的空間,再創造 一個自打嘴巴的國會;議事效率隨兩黨對立而大幅落後,妥協變裹脅 ,一直會出現莫名其妙的立法,像這次ETC事件,會計法修正案, 醜態百出。以後更可能出現行政院我行我素,立法院紛擾不斷的局面 。
2005年修憲就是在民進黨想長期執政,國民黨想掌握國會多數的 兩股邪惡勢力下分贓的結果。我們還鼓勵他們開國是會議嗎?
修憲及罷免、彈劾總統在總統制國家裡應該習以為常,像內閣制國家
單一選區兩票制的背後陰謀更厲害,先扼殺所有小黨的空間,再創造
2005年修憲就是在民進黨想長期執政,國民黨想掌握國會多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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