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日 星期五

體諒即是負責的表現



  有一位亞裔留學生早年在法國搭乘地鐵,進站時將車票塞進打票機裡打孔,只聽到“咔嚓”一聲,見票上有一圓孔壓痕,因趕時間就不再追究的上了車;一般而言,到站後出站,只要將票再塞進票機,就自動將票吸入,開閘放人;可是今天不同,那票塞進票機後卻發出警報聲,一旁的驗票員過來,從票機裡取出那張車票,檢查了一遍後,不問分由的開出一張一百元的罰單,理由是逃票。
  亞裔男子不斷向站務人員解釋,並指出該票上有打過孔的痕跡,只是該打孔機壞了,沒有成功打孔而已;但站務人員不願聽其解釋,堅持讓他繳交罰款後再提異議。男子想這不是自己的責任,分明是地鐵公司設施的問題,因此繳完罰款後,直接到地鐵公司總部提交異議。
  地鐵公司客服處擠滿了人,大多是來索賠的,理由多半是車輛起動時過速造成摔傷,地鐵人員只要旅客有此投訴情形,多半陪笑臉的在申訴單上蓋一戳記,請其至醫院檢查治療後再憑單申領理賠;男子見狀後對自己的申訴事項更充滿自信,心想連這種自己站不穩都可獲理賠,而自家打孔機未成功打孔就處罰旅客,兩相比較似乎更不合理,所以對自己勝訴充滿自信。
  然而輪到他向客服人員說明後,客服人員卻拿出書面規定清楚對他解釋說:這確實是逃票行為,其罰款上限為票價一百倍,而該稽核人員只處罰五十倍已是從寬認定了。男子不服說:這是貴公司設施故障所造成的結果,為何由旅客承擔?客服人員說:的確,這部打孔機可能是一時故障了,可是該站還有其他打孔機,也有站務人員可服務,而閣下卻任由錯誤發生,這是旅客應自行承擔的責任,所以作如此裁罰。
  法國地鐵的態度很明顯的認為旅客應有自我約束的責任,而不是凡事推諉;相較於我們社會的觀念是有很大落差的。例如這次反核公投的議題上就不難看出對峙雙方的態度都在推諉責任;反核者最喜歡說的理由是“安全第一,寧願付高電價成本也不願提心吊膽的過生活。”這種論調完全站在付錢買安全的合理性上,然而核能所提供的不完全是低廉的電價也有降低單一能源依賴程度及帶動產業發展的多樣性目標,而反核者卻執一縱百,這就像那位亞裔男子的心態一樣,我付錢搭地鐵為何還要負擔系統錯誤的責任;道理很簡單,所有的公用事業都是屬於這個社會中每一個人的,它有不完善之處要大家共同負起維護的責任,不是出錢不出錢的問題。同樣地,擁核者不能以每個人對危險的承受力都一致來論定,應該考慮如果有人堅持不要核電,他是否有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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