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1日 星期五

正名


史疾被韓國聘往楚國為使,楚王早聞其治學之名,面見時問他:先生研究什麼?史疾答:臣研究列圉寇。楚王問:他主張什麼呢?史疾答:主張正名。楚王說:能拿來治理國家嗎?史疾說:當然。楚王很懷疑地問道:譬如楚國的盜賊很多,如何用它來防盜賊呢?這時正有一隻喜鵲停在屋簷上叫著,史疾便問楚王:你們楚國人叫這種鳥什麼?楚王說:喜鵲。史疾問:叫牠烏鴉行嗎?楚王說:當然不行。史疾說:貴國設有柱國、令尹、司馬各式的官員,都要他們各盡其職,但現在盜賊橫行不能禁止,便是這些官員未盡其職,他們還能稱為柱國、令尹、司馬嗎?這也就是大王不能將喜鵲稱為烏鴉的道理。
如今帶領學生闖入立法院的中研院法律所副研究員黃國昌被該院聘為研究員不就是把喜鵲稱為烏鴉嗎?研究法律的學者公然帶領學生違法犯紀卻仍能被國家的最高學術單位升級為研究員,那喜鵲與烏鴉如何區別呢?

2014年11月18日 星期二

三危


天下有三種危險:第一種是少德而多寵;第二種是才下而位高;第三種是無功而受祿。舉現今官場的例子而言如李登輝、李遠哲就是第一種,他們都是台灣政治轉型過程中重要的領導人,然而卻因為意識形態作祟使國家社會陷入分裂,至今仍在各式選舉中指三道四,少德多寵的結果就是身敗名裂。
第二種才下位高的例子更不勝其數,從李登輝時代至今的各行政院長皆屬此類,而今他們還不知羞恥的參與各式政治活動,對先前退出政壇的承諾視若無睹,才下位高就是使他們陷入窘境的最大危害。
第三種無功受祿的例子是媒體名嘴,這些人每天在媒體廉價的脫口秀節目中充當丑角,以似是而非、添油加醋、無中生有的怪誕言論挑撥離間,最後必遭人民的唾棄。

2014年11月17日 星期一

買鞋


有一個人想買鞋,就先在家將自己腳的尺碼量好;可是到了鞋店門口卻忽然發現忘了帶剛量好的尺碼,只好趕回家去取尺碼;再等他回到鞋店卻已關門了;說給大家聽,都認為這是笑話。可這笑話正發生在咱們國家,太陽花學運時最重要的訴求就是訂定《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可是等學運謝幕後此條例卻躺在立法院一動也不動,所以任何有關兩岸協商的結果都無法順利通過;是不是以往都沒有立法機關監督的機制呢?如果翻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第5條、第5-1條、第5-2條都有詳細的規定,所以以無監督條例來阻攔兩岸經貿的進展便是此故事中的邏輯,所損害者台灣全民的經濟而已。

推己及人


子柳的母親過世了,同母弟子碩要為母親備辦喪事但沒有錢,子柳正為此事煩惱,子碩說:把父親的妾賣了。子柳說:怎可賣庶弟母親安葬自己的母親呢?喪禮後子碩想把喪葬所餘的錢置辦祭祀的器皿,也被子柳所拒,子柳說:置辦祭器是我們正室所該盡的義務,怎可將喪葬所餘移為己用呢?還是分給那些貧困的兄弟們吧。
子柳推己及人的處事態度正是今日許多人該學習的榜樣,像選舉中誣蔑他人父母就是不當,例如有媒體不斷以連家三代公務員累積鉅額財富來質疑連勝文,又如連戰以柯文哲祖父曾為日籍公務員甚至改日姓來質疑其忠誠都是不當的。因為連勝文或柯文哲的出身都不是他們能選擇的,而我們也是以他們現在個人的能力與操守來作選擇,與其先人無關。

和而不同

《論語·子路篇》。子曰:“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意思是說:君子在人際交往中能夠與他人保持一種和諧友善的關係,但在具體問題上的看法卻不必茍同於對方。小人則習慣於在對問題的看法上迎合別人的心理,附和別人的言論,但內心深處並不抱有和諧友善的態度。
晏子舉烹飪的例子說明:「和諧就像做肉羹,用 水、火、醋、醬、鹽、梅來烹調魚和肉,用柴火燒煮。廚工調配味道,使各種味道恰到好處;味道不夠就增加調料,味道太重就 減少調料。君子吃了這種肉羹,用來平和心性。國君和臣下的關系也是這樣。國君認為可以的,其中也包含了不可以,臣下進言 指出不可以的,使可以的更加完備;國君認為不可以的,其中也 包含了可以的,臣下進言指出其中可以的。去掉不可以的。因此。 政事平和而不違背禮,百姓沒有爭鬥之心。但梁丘據不是如此,國君認為可以的,他也說可以;國君認為不可以的,他也說不可以。如果用水來調和水,誰能吃下去呢?如果用琴瑟老彈一個音調,誰聽得下去?不應當事事相同的道理,就像這樣。”
所以和是容許表面上的差異但實質上是力求協調完美的,同是只求表面的一致卻隱藏著根本的矛盾;無論現在民主政治如何發展,都是要講求和而不同的原則,雖然表面上是競爭關係相互砥礪但根本上是有一致信念的,因此就不會矛盾衝突導致社會的分裂。兩岸關係亦復如此,儘管表面上存有差異,但卻不損及根本的和諧友善,而不是維持表面的一致性卻根本上分歧。「和而不同」是我們所要追求的,「和而求同」是反其道而行,蔡英文的說法正與兩岸所要追求的目的是完全偏離的,而其誣指馬英九的兩岸政策是「和而求統」才背離了台灣的意識。

2014年11月16日 星期日

信無二命


楚莊王攻打宋國,宋向晉求援,晉派解揚到宋國去,叫宋不要投降,晉軍正趕赴救援;解揚經過鄭國卻被傾向楚國的的鄭國人扣押住,並要將他解送楚國。處莊王想以重金收買他,要他去向宋國人說相反的話。解揚不答應,楚王就再三勸誘,解揚終於答應,等登上樓車,解揚卻要宋人堅守待援,氣得楚莊王要殺他,責怪他說:「你既然已經答應了我,卻又違背承諾,一點誠信都沒有。」解揚回答說:「臣下曾受教,凡國君制定正確的命令叫義,臣子遵行國君的命令叫信,以信載義就叫利。國君因此謀劃不失利,臣子因此捍衛國家,這才能作百姓的主人。合乎義理不能有兩種誠信,追求誠信也不能接受兩種命令,大王收買臣下就是不懂『信無二命』的道理。我接受君命出使,寧死也不能背棄使命,怎能接受錢財的收買呢?我之所以答應君王是為了完成我的使命,如果能完成使命犧牲個人性命又何仿,如此義信圓滿夫復何求?」楚莊王放了解揚讓他回國。
這則故事的重點就是“信無二命”,過去一年我們常為檢察總長黃世銘的監聽案感到首鼠兩端,不知黃世銘到底該不該向總統報告其偵辦案件中所發現立法院長的司法關說,其實“信無二命”正好解釋了我們的疑惑,洩露偵查中的秘密與妨害司法的關說孰輕孰重大家心知肚明,而且檢察總長是由總統任命,本就肩負維護司法風紀的重責大任,這便是本篇中所說的“義”,身為檢察總長的黃世銘受命而行便是“信”,其豈可以守偵查秘密的“小信”而妨害了維護司法紀律的“大信”?所以解揚的“信無二命”正是今日之至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