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5日 星期二

斷是非


  法官在審理兩件慣竊案時,意外發現兩人同出一師門,甲嫌將自己偷竊的過程都詳細紀錄在日記本裡,因此當檢方將証物及日記本都呈堂時,案子變得簡單易判,檢方也因此為甲嫌向庭上請求寬減其刑。
  但另一名乙嫌就顯得很刁鑽不配合,每件案子的內容都交代得不清不楚,甚至前後矛盾,費盡了檢方查證的各式方法,因此案件呈堂時很不順利,被院方質疑甚至批駁,所以檢方特別要求庭上加重刑期以示警惕。
  法官後來在牢裡找到他們的師父,想從中知道
兩人的個性,他們師父以回憶的口吻說道:甲嫌自幼常在舊書攤上偷書,慣用的技倆是從舊書堆裡先拾起兩本書,然後翻看在上面的一本,趁人不注意時將藏在底下的那本書塞進腋下夾住,然後再放回那本在翻看中的書離去。甲嫌將他所住小屋裡的一個五層書架排滿,裡面許多是他至今仍看不懂的書,他想來“學藝”時,還特意邀他師父前去觀看他豐碩的成果,想必平時他也經常引以自傲。
  乙嫌就完全不同,他出身貧苦人家,幼年時食不裹腹,有一次在別人田裡偷摘了一根玉米棒子,回家想孝敬母親,卻被母親狠狠的訓斥了一頓,後來他們逃荒四處流浪,他在外面帶回來的任何物品都被母親逼問來由,後來母親過世,他是被他師父領養過來的,每次偷竊後,他總悶悶不樂地一個人躲起來,甚至自殘,後來漸漸得了短暫的失憶症,完全不記得犯案時的情景。
  法官了解了兩嫌的過往,卻不同於檢方的要求,判了甲嫌重刑,令乙嫌服勞動教誨,理由是他們對偷竊一事的是非善惡判斷不同。以前在美國的法庭上,檢方通常會將嫌犯作案的過程拍成影片在法庭上向陪審團播放,藉以證明嫌犯作案時的心路歷程,但這時法官會特別注意嫌犯的表情,有的掩面哭泣,有的像在觀賞影集一般怡然自得,有位法官在退休後向媒體坦承,他就是以此作為嫌犯事後有無悔意的參考,然後量刑。
  最近有個土耳其籍的男子在台灣與31位女子發生性關係,並以針孔攝影機紀錄下來存放在電腦硬碟裡;前些日子也有一位富家子弟拍下這些淫照,被警方起訴;這些人的心態顯然是一種炫耀,他們從中獲取自我肯定的力量,完全不理會其中的是非善惡。這也就是我們社會一直以成敗論英雄,忽視其過程是否合乎是非善惡標準的風氣使然,因此我們要不斷從這些異常的社會事件中檢視自己,而不要人云亦云的論斷是非。

2013年6月23日 星期日

理盲


    湖北省有一個鐘祥縣,向來以高考﹝類似我們的聯招﹞聞名,一個縣級城市每年能錄取十至十二名清華北大生,在比例上名列全國前矛,2010年甚至兩名理科狀元都來自該縣,更是吸引了全國的矚目。
    但今年該縣考場卻發生了集體圍毆外地支援監考老師的事件,許多考生攜帶手機及電子儀器進入考場,試前甚至有許多外地監考老師在不明究理的情況下接到簡訊,請他們“照顧”“手下留情”等,還有家長當場致贈紅包,監考老師在考場中抄獲電子作弊儀器,出考場後就被家長報以老拳,終於在最後結束考試後遭集體圍毆,理由是作弊不成;當地官員出面向媒體解釋這次事件的原因說:由於監考過嚴導致考試成績不如理想,所以一時衝動爆發衝突。
   這場考試其實就是官員家長及學生合演的舞弊劇,原來以往令人豔羨的考試成績都是舞弊而來的,這便是高考強縣的故事。我們一定慶幸自己比他們文明許多,的確,像這種公然靠作弊取得知名度的行為,我們台灣人是幹不出來的。不過,台灣人最近罵的最多的話題是油電雙漲,老百姓誰願意油電漲價影響自己的荷包呢?所以政客就拿各種理由阻礙漲價,譬如說這兩家國營公司管理不善,福利太好,採購不透明等,但因為國際能源價格上揚以致需反映成本的理由卻被政客一句“政府因體恤人民”的無稽理由所掩飾;因此我們不也是自己矇住雙眼強行作弊嗎?理由是為什麼政府不吸收成本照顧人民。

矛盾


  柳宗元在《駁復仇議》文中駁斥當時諫官陳子昂有關下邽人徐元慶將他父親徐爽誣陷致死的縣吏趙師韞手刃,然後自縛至官府自首一案的處置建議“依法判處死刑然後在他家鄉表彰他的義行”。柳宗元認為這是矛盾的,如果他父親觸犯國家法律本該被處死,兒子即使想盡孝也不該殺官員報仇,更不該得到表彰;然而如果他父親是被趙某冤屈致死的,那他手刃父親的仇人不但合於禮也合於義,國家刑法就不該判他死刑;關鍵在他父親是否被冤屈。
  在唐朝社會裡仍盛行周時儒家禮、法的兩套規範,所以手刃父仇是被允許的;然而在這種禮法制度下,陳子昂一邊對徐元慶處以殺人罪,另一邊又要在其鄉里標彰他為父報仇的義行;也是相互矛盾的,既不合於禮也不合於法。關鍵是他父親到底有無被冤屈,如果被冤屈,那便是趙師韞違法誣陷致人於死,即使徐元慶不為父報仇,國家的刑法也不該放過這樣枉法的官員;但如果徐父真的違犯了國家法律,而徐元慶仍為私情向依法執行公務的官員逞兇,那有什麼理由要向其鄉里表彰義行呢?
  今天絕大多數的人都會對柳宗元這樣的論述表示同意,對陳子昂的意見不以為然;但事實上必非如此,在《廣播電視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的修法過程中,執政黨立委被懷疑為富邦集團護航,將跨媒體經營視作例外;相同地,反對黨也被懷疑幫聯邦集團護航,明訂法律不溯既往原則;其自相矛盾處昭然若揭,但卻各為其“主”的昧著良心辦事,無視人民權益至此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