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9日 星期一

作文


近來大家都在批評高中入學考試的作文項目,其中以作文的主觀認定成分居高失去客觀評分的公平性最受質疑,但如果語文項目不考作文或聽力、說話能力,則就失去了學語文的價值,甚至也沒法測驗出學生的創作能力,那樣的測驗才沒有意義。
作文有三方面值得注意,首先是文章的表達是否符合題旨,文不對題就是最大的錯誤,千萬別犯這種錯誤;其次是說理的方式是否合宜,如果對問題的內容有清楚的了解,選擇最能說服人的理由便成為整個文章成敗的關鍵;具備了以上這兩點的基礎,這篇文章就起碼是五級分以上了;因此教作文的老師一定要常訓練學生這方面的能力,否則只著重文章的形式是無法令閱卷人滿意的。
文章的形式以簡要作基礎,能一句話說明的決不要反復,這與古文講求用詞及對仗典故是完全不同的,當然為了說明有時也要舉例,例子要越通俗越好,決不要選冷僻或有爭議性的例子說明,那就失去了舉例的目的,譬如成語就是一種簡潔的舉例,但一定要先了解成語的典故否則將適得其反。
字體要工整清析,所以字距不要太近,標點符號要清楚,段落要明確,文字數量嫌多不嫌少,只要把觀點表達清楚即可。
當然在整段文章的起伏上可作一些安排,但都要注意開啟及結語的部分,這也是文章最重要的部分,不能讓人有不知所云的感覺。
如果這些方面都作到了那就是滿級分,至於一些用字遣詞枝微末節的事就不要太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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