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5日 星期四

仗義


仗義
    一個靠上山打柴養活一家老小的樵夫有一天在路上拾到了一個錢袋,裡面裝著一百兩銀子。於是他開始幻想即將因此而富裕的生活,但過不一會兒,他又想起那位失金的人將窮盡一切來找回這錢;一時之間他難以抉擇,只好暫將裝錢的袋子藏起來。回到城裡,失主尋物的告示早已貼滿大街小巷,並將以五兩銀子獎賞拾金不昧者。樵夫心想:這錢是無論如何也無法昧著良心吞下的,能有五兩賞銀已能滿足他謙卑的心靈。
    第二天他取出錢袋到失主那裡歸還,失主見他一付狼狽模樣,便打起賴掉酬金的主意,他仔細數著錢袋裡的銀子,反覆幾次後,臉色卻一沉說道:你確定裡面是一百兩銀子嗎?樵夫毫不遲疑的點頭答道:是的!我數了不下十遍,就一百兩。失主這時喚僕人去報官,然後對樵夫說:首先感謝你拾金不獲!但這與我丟失的銀子差了五十兩,我不是懷疑你查個水落石出,免得壞了你的名聲。樵夫一臉錯愕,忙向失主解釋他確實拾到的是一百兩銀子,失主這時態度變得倨傲起來,相應不理。
    來到法官面前,兩人都陳述了經過;樵夫依然堅持自己拾獲的是一百兩銀子,而失主也堅持自己丟失的是一百五十兩銀子;法官沉默一會後向失主問道:你還願意獎賞他五兩銀子嗎?失主說:這與我丟失的銀兩不符,如何讓我再履行承諾呢?況且我合理懷疑那五十兩是他吞沒的。法官又轉向樵夫說:你在乎失主的五兩賞銀嗎?樵夫說:起初我是期盼他的五兩賞銀,因為那是名正言順的錢。
    法官聽了兩人的陳述後作出判決:本庭依據失主成功的經商經驗確信其所丟失的銀兩為一百五十兩;而拾獲者所拾的銀兩為一百兩,依據情理,拾獲者既然貪沒了其中的五十兩,就沒有理由再歸還失主一百兩而貪取五兩賞金的回報。所以只有一種狀況才是事實,那就是失主所失的錢袋根本不是樵夫所拾獲的錢袋,因此本庭判決那一百兩應暫交樵夫保管;至於失主,請繼續等待其他拾金不昧者吧。
    這則故事不僅道出一位明智的法官如何整治一食言的失主,甚至也點明了取得金錢本身有名正言順與否的問題,像這位樵夫雖也有據為己有的念想,但畢竟能以名正言順與否來判斷取得金錢的方式,所以寧可以一百兩來路不正當的金錢去換取五兩的獎賞;但那位失主卻為了貪圖五兩的賞銀而犧牲了一百兩金錢。而今的社會裡卻充斥著不顧金錢來歷的人,有利用權勢勒索商家的官員,有勾結外人坑政府基金的代操業者,更有不顧信譽違法背信的金融業者,勾結權勢坑殺投資人甚至還想染指媒體;其實這與官員的狼狽為奸還是仗義明智有關。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