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7日 星期六

術治與法治



        韓非子對申不害的術治及商鞅的法治分別提出批評,認為一個國家要想富強就必須執政者對官員施行術治,官吏對百姓施行法治,缺一不可,始能成大業。
       何謂術治?就是執政者要依據個人的才能授予官職,再依照其官職的內容要求其功效,明訂對他們懲戒及考核的辦法。
       何謂法治?就是明確的把法令以文字記錄下來公諸於世,一定要貫徹刑罰制度到每一位民眾的心裡,依法獎懲,並對歪曲法令者給予懲罰的一種制度。並說君無術則弊於上,臣無法則亂於下,不可一無,皆帝主之具也。意思是說執政者若無術治則無法把人放到適當的職位上,並有效約束他們,讓他們發揮執政的功能。同樣的作臣子的要訂定明確的法令,使人民遵行,否則無法治理。兩者缺一不可,這些就是一個執政者所須具備的治國方法。
     韓非子舉出韓國有術治無法治的狀況,使得韓國雖一度擁有強大的武力,但卻終及七十年的統治歲月,沒能成為中原霸主,這一切都是法治沒有落實的原因。他形容當時韓國的情形是,舊時晉國的法令還未廢除,而新的法令陸續產生,申不害沒有統一舊法令與新法令,所以奸邪之事就不斷發生,人們看到舊法令是利於自己的,就按舊法令辦;新法令利於自己,就按新法令辦;如果新舊法令衝突,奸巧者就以各種言辭為自己辯駁,使國家的利益及尊嚴遭到最嚴重的傷害及扭曲。
     商鞅治理下的秦國實行法治,明確訂定了法令讓人民遵行,所以民眾努力勞作,士卒拼命殺敵,眼看就能成為最富強的國家。但執政者卻不行術治,無法約束官員,反把人民及軍士所努力的成果拱手讓權臣掠去。孝公時商鞅當政,尊榮備至,連太子都不放在眼裡;惠王時張儀把秦國所有的力量都犧牲在對韓國及魏國的戰爭中;武王時甘茂費盡力氣對周作戰;昭襄王時魏冉竟越過韓、魏去攻齊,把國家資源完全耗盡;范睢也花八年攻韓,成就的竟是自己的封地。這就是秦君不行術治的結果。
       申不害術治及商鞅的法治並用才能真正富國利民;然而其內容也有修正的必要。申不害主張官員各盡其能各行其事,甚至不關己職的事也不要談論。這樣反而使執政者容易被部分官員蒙蔽,無法作出正確的判斷。這就是術治中仍要強調彼此合作的重要。
       商鞅的法令中對有首功者的獎勵,明確規定可升爵位一級,封五十石官職,並依首功多寡加進。這個規定使有戰功者可去從事有專業要求的官職,似乎與其才能有不相應的問題了。這說明了商鞅將國家名器當作獎勵給有戰功者是一種不顧體制的作為,應予改進。
       而我國現行對公務人員的進用考核雖有透明化的規定,但仍缺乏提升其積極任事的誘因,也未能對才德不備者進行淘汰退場的機制,以致冗員當道,行政效能不佳的狀況。在法治面上,許多法令的完備不足,執法怠惰,造成人民對司法的信任度下降。所以說我們執政者在術治與法治上都沒有可使其得心應手的工具,因此要想治理好國家是極為困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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