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6日 星期六

改革者的信念



    最近有許多人都批評馬政府的改革像北宋神宗時期的王安石變法,主要取其因王安石的“剛愎自用”及“任用非人”而導致變法以失敗收場;其實這種“唱衰”的論調不但未對北宋當時的歷史背景有所了解,可能也錯估了目前的政治形勢,也許當下的台灣不需要王安石的變法內容,但欠缺一個像王安石一樣有改革信念的政治領袖,帶領大家走出一條康莊大道。
    王安石是在神宗熙寧元年﹝1068年﹞向神宗提出了變法的想法,而讓當時初登基的神宗感到變法的迫切,以致於實施新法的;所以也稱為熙寧變法。其實早在神宗祖父宋仁宗時,政府就已感到國家財政不足,例如當時每年支付給軍公教人員的薪俸就佔了歲出的85%,而且本來尚有盈餘的情況到了仁宗末年就幾乎打平,所以在仁宗慶曆三年﹝1043年﹞由范仲淹等人向仁宗提出了裁汰冗員的“慶曆新政”;這個小幅度的改革計畫主要是以公務員為改革的對象,但卻引爆了守舊派官員與商人的群起反抗,最後是在意志不堅定的仁宗不力挺的情況下而告失敗;這次的新政很可惜未能成功,但對25年後的王安石變法更是影響至鉅;我們不妨把慶曆新政視作是當時的一項“撙節計畫”,因為功敗垂成,所以迫使王安石的變法內容閃過了實際造成國家財政惡化的龐大官僚體系,卻向農民與商人下手,這才是熙寧變法真正失敗的原因。
    王安石變法的方向及內容也許不盡如人意,但他改革的信念是值得後世執政者學習的;司馬光是他政改上最大的反對者,曾寫《與王介甫書》責難王安石,說他搞一個“制置三司條例司”的太上機關,把持了所有的政府財政,分明侵奪了體制,是「侵官」的行為;又搞一個“常平廣惠倉使”的官吏四處收購過剩的穀物,待欠糧時釋出,是與民爭利的「征利」行為;破格任用而對微言新政者不加理會是「拒諫」;散青苗錢與實行均輸法是盡奪商賈之利的「致怨」行為。王安石在面對司馬光這樣的指控時也寫了一封《答司馬諫議書》說:“如君實責我以在久位,未能助上大有為,以膏澤斯民,則某知罪矣;如曰今日當一切不事事,守前所為而已,則非某之所敢知。”意思是說,如果你是在責備我在位已久,仍未幫助聖上實踐他的宏圖大略,以嘉惠人民,那我是知罪的;若認為我現在應該取消改革,恢復以前的制度,什麼也不作,那就不是我敢認同的了。
    王安石因變法兩度被罷黜,第一次被罷,在離京至江寧途中作了《泊船瓜州》一詩:“京口瓜州一水間,鐘山只隔數重山,春風又綠江南岸,明月何時照我還?”就說明他雖遭罷職,仍堅持改革的理念,這就是今日所有的執政者應該有的信念,而不是人云亦云,見風使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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