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5日 星期六

積累莫返之害



    中國歷史上最重大的三次稅費改革,分別是唐德宗時的“兩稅法”、明朝張居正推行的“一條鞭法”、及清雍正時期的“攤丁入畝”。
    兩稅法的主要內容有四:一、以資產作為課稅的基礎;不再課人頭稅。二、費改稅,就是把複雜的各類收費都歸納為戶稅與地稅兩種,這也是兩稅法名稱的由來。三、以貨幣為繳納依據。四、每年分夏秋兩季納稅。這項稅法最革命性的作法是取消了人頭稅,在此之前中國歷代都課徵人頭稅,而且是以男丁為對象,其實就是一種變相的奴隸制,除了勞動所得要課稅外,把勞動者本身視為生產工具也要課稅;所以雖從漢以來就有廢除奴隸的制度,但實際落實應從唐德宗時宰相楊炎所提出的兩稅制為起點;這也中國歷史上很重大的一次改革。
    到了明朝中葉,張居正推行的一條鞭法內容為:一、稅費合一:將田賦及各種徭役都攤入田畝中徵收。二、以錢代役:可以繳交金錢替代徭役。三、田賦一律改為金錢繳納。四、由國家徵收。其重點是國家統一徵收,這項作法把自夏商周以來的封建制度徹底消滅,所有被封為各式爵位者都瞬間變成了地主,爵位成了榮譽職,不再能對封邑中的人民進行主僕式的壓迫。
    清雍正時,把丁銀﹝人頭稅﹞納入田畝﹝資產﹞中計算,與田賦一起徵收。
    這三項稅費改革的內容大同小異,卻歷經了近一千年的時間,不是楊炎的人頭稅與雍正時的人頭稅有什麼本質上的差異,而是在國家用度大增時,那些已遭廢止的稅法會再度成為政府向人民搜括財物的方法,已遭廢止的費用名稱變個身段的再次成為政府斂財的口實;所以黃宗羲“積累莫返之害”的定律就成了歷史不斷重複上演的一齣戲碼罷了。
    政府如果用於向人民提供更多的服務或保障,可能還能得到部分人的認同;但如果是為了謀一部分人的利益而向其他人勒索,就真成了列寧所說的“國家是一部分人壓迫另一部分人的機器”。現在經濟處於低迷的狀態,政府為了減少失業率,以各種減稅或特惠措施吸引投資,甚至把影響人民生活﹝環境﹞生計﹝薪資及勞動保護﹞的權力也出讓給財團,雖能美化一時失業的數字,但長期已損害了人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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