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7日 星期一

真是意外嗎?



  最近新竹海軍陸戰隊操演時坦克碾斃士兵案與美國康乃迪克州小學的持槍殺人案都令人感到扼腕;兩事件都由具危險的武器造成重大傷害,因此有人認為這些武器應該加以管制或對操作者施以嚴格的訓練始准使用,才是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的良策。
  其實大家除了在這兩事件中找到的一個共同點是危險的武器外,應該還有一個更大的共同點,那就是不管加害或受害的都是人,也因為是人,所以引起廣泛的注意。因此我們應把焦點放到人身上,而不要不負責任的都賴給傷人的武器。這幾天車禍頻傳,死傷一樣令人咂舌,卻因為車輛看起來比武器的危險性低就忽視了它造成的損害嗎?
  人分加害者與被害者,加害者可能有預謀也可能事先毫不知情;但被害者是否就一律冤枉呢?那倒未必,有時候被害者是衝著享受危險的快感而以身試險的,還有時候是故意忽視安全性的;譬如說讓司機疲勞駕駛造成的車禍,以及貪圖便宜租用有安全顧慮的車輛等;所以人才是該關注的焦點。
  然而無意識的加害者是否也真無辜呢?如果有意識警覺自己可能是加害者而格外注意,才能真正避免傷害,或既使災害發生,也能減輕傷害的程度。對於可能造成傷害的人事時地物都該在專業人士的評估中加以警戒,也才能真正避免意外的發生;譬如學校裡對人員及槍械的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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