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2日 星期四

“日據”乎?“日治”?

   反課綱運動對教科書中的「日據」及「日治」的稱謂爭論不休,他們認為日本是憑《馬關條約》合法統治台灣,而非非法佔據台灣;這種論點完全把中日甲午之戰是侵略戰爭的事實置諸腦後,反而將因戰敗被迫簽署的不平等馬關條約視為日本合法接管的依據,這就是日本皇民的觀點,怎配中華民國國民?  
   而且日本在佔領台灣後,依據台灣總督府的要求,由帝國議會通過《關於應在臺灣施行的法令之法律》,也就是俗稱的《六三法》,因為是根據明治29年三月公布的法律六三號而得名。這部法律完全不顧台灣人民的意願,也無法享受與日本人同樣的民主、自由,所以是一部徹頭徹尾的殖民法律,從頭到尾都把台灣當成是他的殖民地,所以今天有人議論“日據”及“日治”的問題,那真是沒有歷史觀念;治下的人民會有差別待遇嗎?只有殖民佔據者才會訂出這樣的法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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