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1日 星期三

台灣賄選


  台灣在民主政治史上自始就存在賄選現象,即便現在在都會區的選民已對傳統的賄選─“買票”陌生,但以買票為基礎變換成請客吃飯或旅遊、晚會摸彩等方式的賄選卻充斥整個社會,尤其在一些口袋選區。
  什麼是口袋選區?這是發生在英國國會選區中的一個現象,就是一些經濟落後選區的人口數逐年遞減,而由一些具有權勢及財富的人所控制,他們不只本身在上﹝貴族﹞議院裡佔有席次,甚至以其權勢影響在下﹝平民﹞議院裡所分配的名額,進而控制該選區在兩院中的議員席次,影響整個政治運作;譬如說在舊塞姆勒就是很明顯的例子。
  這種口袋選區的選民是很穩定的,生活及意識形態也是彼此影響甚深的,所以在政治傾向上也易操控;在當時秘密投票制度尚未建立,所以一個異於他人意見的選民是很難在當地立足的,長久下來,持不同意見者就不願再投票,而造成該選區被囊括的現象。我們現在雖採不記名投票方式,但被細分固定的小投票區開票方式亦易於被操控,就像黑道買票集團就能以開票結果對當地票樁行賄。
  台灣民間所進行的賄選買票是透過社團組織運作,譬如請客吃飯,象徵性的以賣餐券的方式一面募款一面進行賄選,或者舉辦旅遊活動,或者以晚會摸彩的方式;雖不見強制性的對價關係,但藉活動集中意識形態相近的選民進行思想深化的洗腦教育,並且擴大影響,藉機利用政府的行政措施對這些口袋選民進行賄選。
  這種被許多政治人物描述為選區經營的賄選模式普遍存在於各縣市,因而使當地的派系坐大,直接跨越政黨的藩籬影響當地的政治傾向;例如嘉義縣陳明文當年帶槍投靠的效應。
  要摒除這項賄選的模式,唯一的方法就是不在籍投票或登記制﹝選民事先登記投票處﹞,但目前受到賄選集團民意代表的極力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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