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6日 星期一

穿越三百年的歷史疑案


  南宋高宗時期的岳飛立志要雪靖康恥,把被金人擄走的宋欽宗及宋徽宗給解救回來,這顯然違背了高宗的意思,卻又讓高宗有說不出口的尷尬;所以讓丞相秦檜以謀反的罪名將其召回,因查無實據,最後以“莫須有”的罪名定罪處斬。
  難道岳飛不知道高宗反對他的政見“迎回二帝”嗎?如果明知卻仍要逆君命而行是否符合後世封給他“忠”這個字的標準呢?如果依高宗的觀點來判斷岳飛的罪責,又何須什麼罪証呢?“莫須有”其實恰如其分。而歷史是向權力擁有者屈服的,不便說高宗的不是,只好拿秦檜來作擋箭牌了。
  歷史為何頌揚岳飛?因為從南宋以後的明朝也發生一次土木堡之變,當時的瓦剌也將明英宗給俘虜了去,兵部尚書于謙一面擁立朱祁鈺為景泰帝,一面堅守北京城,後來也先派使求和,答應釋回英宗;但已即位的景泰帝當然不願英宗回來跟他爭位,然而情勢又非自己能掌握,遂將返國的英宗軟禁起來尊為太上皇,哪曉得英宗串通了石亨,趁景帝病重,一舉攻下東華門,至奉天殿登基復位。英宗復位後,當然要對朝中的官員算帳,于謙便是當年在危急之秋擁立景帝的人,所以要給他安個罪名處死,才能一洩心中怨氣。
  但問題是于謙是守城有功的人,若不是他力抗也先,大明不早就完蛋了,而現在為了公報私仇,要給他安個什麼罪名較適宜呢?對英宗而言當然最合適的罪名就是謀逆了,可是這似乎無法說服朝中的文武百官,尤其輔佐其復位的宦官曹吉祥及石亨,因為不判于謙謀逆,那就是意指曹、石二人謀逆,而他是篡逆,所以英宗只能將于謙以謀逆罪處斬,才能証明自己才是正統。可是沒過幾年,英宗坐穩了江山,照樣將曹、石二人誅除,罪名還是謀逆。
  雖然英宗將曹、石二人繩之以法,但朝中群臣仍無法為于謙平反,因為不管是曹、石之變或于謙當初擁立景帝,都與英宗的利益是違背的,儘管曹、石及于謙的立場對立;群臣在無法揣測英宗的心態下便以為岳飛立祠作為風向球來測試他,英宗因邊關警報再起,只好允為岳飛立祠,以激勵士氣。
  為何要舉兩朝的“逆臣”來說明歷史互為因果的關係呢?那就是要告訴現在的人也正在寫歷史,而最後留在歷史上的恐怕不一定是現在人所認可的價值,能留下的都是以當代人觀點所詮釋的歷史觀。你能想像若干年後,仍有人指責馬英九以關說之名掀起政爭嗎?那時的人可能不了解什麼是關說,當聽說那是國會議長向司法人員表示對個案的態度時,不知那時人的反應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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