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9日 星期日

手足之別


  一個美國慣竊來到中國作案,結果被逮,找來懂中文的美國律師為他辯護,法庭上法官問道:你是一時失足還是一時失手?律師趁翻譯時偷偷用腳踩竊賊的腳示意,所以竊賊回答庭上是一時失足,法官說:念你一時失足,判你五年徒刑﹝本刑五年至十年﹞。
  竊賊入獄坐了兩年牢,按理可提出假釋申請,於是又請來律師作他的顧問,律師說:對假釋委員一定要誠實,錯過了還要等一年。到了面會假釋委員時,仍問他:當初你犯此案到底是一時失足還是一時失手?竊賊心想這不能再像上次在法庭上說假話了,於是回答是一時失手。假釋委員以其與法庭上所述有出入為由,駁回了他的申請。
  第二年又遇到同樣的問題時,他回答是一時失足,假釋委員以其証詞反覆為由又駁回了他的申請。
  第三年遇到同樣問題時,他說:不就是「手」「足」的差別嗎?你們中國人都說兄弟之情如同手足,怎到了這時候就天壤之別了呢?假釋委員互看了一眼說:誰說有差別的?面試只是為了駁回你申請找個理由而已。
  的確我們社會有許多時候都在為一個不知所措的狀況找理由,譬如說台北市長尚在兩黨內部初選階段,就已充斥各種揣測之詞,連勝文民意高是因為他嗆馬,所以他如果決意參選就要家大嗆馬的力度;柯文哲民意高是因為他不入民進黨,所以柯如要參選就必須堅持不入黨的原則。都是唯恐天下不亂的說法,竟沒有人想想他們真有益於台北市民嗎?如果一個仍能為自己的疏忽強辯不認錯的人當了市長,或一個私下搭父親關係建立大陸人脈還透過政商關係收取利益的人當了市長,你覺得他們會帶給台北什麼利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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