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8日 星期三

實施正義不可瞻前顧後



    最近監察院長王建煊說他願以院長換財長兩年實施加稅,以挽救國家的財政;新任國民黨不分區立委曾巨威也說應課徵資本利得稅,否則他不惜辭去該職;社會上一時瀰漫著賦稅公平的聲浪。
    反而贏了大選的國民黨內出現了退縮的跡象;譬如說新任財長劉憶如就在媒體逼問下拋出暴利稅搪塞;馬英九也說佔總人口0.7%的富人繳了國家46%的稅,以後不要再說富人都沒有繳稅了。其實應該說賺錢都應該繳稅,賺了錢沒繳稅才是大家應該檢討的,因為那不公平;資本利得不繳稅就不公平,譬如證券交易的利得不繳稅,而說成是證券交易稅本身已具有交易所得課稅的精神,就明擺著是唬弄老百姓,意思好像是說賭場對每一位賭客無論輸贏都抽了頭,所以就不需要再向贏錢的賭客討紅利似的;這就是所有不公平的來源。
    又有人推拖說課徵所得稅的成本過高,那更像是說銀行設保險櫃的費用過高,寧可擺著任人搶;都是為了不公平在找托辭。尤其現在外資持有佔市值三分之一,每年自股市獲利五千億,卻不用繳一毛錢,你想這合理嗎?如果政府任此不公義的事存在我們的社會中,又如何教大家要有正義感呢?
    讓稅制更公平的辦法及徵收的手段都不用我們老百姓費心,自有專家能解決,問題是政府的決心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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