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4日 星期五

聯招制度之我見



    聯考制度最為人所垢病的是一試定終生,所以後來加入許多可作為評鑑的項目來分散以單一考試成績作為評定的依據,結果仍脫離不了考試,只不過由一次考試改成多次,並增加考試的項目;這對學生、家長、師長、學校而言都更增負擔,可是公平性並未因而增加,更遑論滿意度了。所謂有人落榜的考試都不盡如人意,而現在錄取率超過報考人數的學測似乎仍被批評;如果真有一位教育部長能把學生、家長、老師及學校都擺平了,我建議他直接作總統,好擺平更多的人!
    其實單從考試的角度看,是想藉著考試測試出學生的真正能力,或者是說綜合能力;而現在的考試是把各學科分開來一項一項測試,然後再把成績加計起來,依總分高低來分別學生的程度;這樣的方式首先是無法測試學生的綜合能力;再者也無法衡量學生在單一學科上的真正能力,因為所謂的“考運”在這樣的考試制度下是據有干擾作用的;另外也忽略了學校真正想招募的學生類別,使許多科系與學生間媒合發生齟齬的現象。
    尤其現在台灣的高中是沒有任何區別的,而如果高中仍以學生入學成績作為維持名校排名的指標,那教育本身就缺乏意義了;或者只要維持住排名,也就交代得過去,這種心態實是現在教育最大的障礙。
    我建議的考試制度首先是不分科別,題目要能綜合各種學科,類似作文這樣有較寬闊的表現空間,而評分是由各錄取學校派老師去選取,如果遇到有學校共同選取者,則由考生自行決定就讀與否。如此則可使學校有不同的風貌,並且善盡教育資源配置的能力;學生也可在較有創造力的環境下改變自己的學習與思考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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