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2日 星期一

「克、伐、怨、欲,不行焉,可以為『仁』矣?」子曰:「可以為難矣,仁則吾不知也。」



    孔子的弟子原憲問孔子:「如果能使好勝、矜誇、怨恨、貪婪的心受到克制,而不表現在我們日常的行為之中,能算是符合『仁』的標準了嗎?」孔子回答說:「如果能如此,可算是『難得』了,至於是否符合『仁』的標準,我無法判定。」由此可知,孔子對仁有更高的標準,但對於一個人能抑制自己邪惡的心靈,也給予難得的評價。
    在如今的社會中,有許多人是無法抑制自己的惡念,甚至有法界人士不把邪念作為糾正的對象,只針對行為加以規範,這便是今日社會無法杜絕犯罪的最關鍵因素。法律只能規範人的行為,道德才能約束人的思想,所以儒家以「禮」作為比「法」更高的社會規範是有這樣考量的。現在選舉更曝露孔子「克、伐、怨、欲」人性醜陋的一面,別說其不符「仁」的標準了,連「難得」也擔當不起,但大家如果深思就會覺得這是有問題的事,因為選舉不就是要選一位我們要交付他任務的人嗎?把國家的重責大任交到他手裡,把自己的幸福交到他手裡,可是他卻要以「克、伐、怨、欲」的手段來獲取人民的選票,不是一件極諷刺的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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