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4日 星期二

春秋戰國之變法─鄭子產篇



        春秋戰國時期各國在固有的政治制度下運作已有很長的時間,彼此在內政國防外交上的競逐加劇,所以各國諸侯都亟需更有效率的富國強兵之策,因此給予各種政治主張者更多的發展空間,其中法家的思想便應聲而起,尤其在以下四個政治人物﹝鄭子產、吳起、李悝、商鞅﹞的變法,更為後世所稱道。
        鄭子產是孔子所讚揚的政治人物,年長孔子約三十歲,他當政期間曾推動大幅的政治改革,其中著名的政績為:鑄刑鼎及不毀鄉校。鑄刑鼎簡單說就是把刑律刻在鼎上向全國人民公布,這便是明正典刑的由來。別看這是一樁不起眼的小事,在當時可是歷經許多的責難才得以實行的。孔子就非常反對把刑律公布,其理由有二,一是若公布了刑律,那些作奸犯科的人便能從中找到法律的漏洞。二是刑律只能規範最低的行為準則,而人是要追求高的道德標準,如此則會使人棄高就低,普遍降低大家的道德標準。除了孔子站在道德的高度上反對外,晉國的叔向所持的理由是,刑律是貴族統治階級治理人民的工具,一旦公布,就缺少了可以彈性運用的空間,不利貴族的統治。叔向是晉國的貴族也是實際的執政者,所以他代表了當時的貴族統治階級。但子產卻堅持這樣地改革,他認為透明的法律會讓人民更為遵守,也可避免某些政客用以迫害人民。這個觀念的突破便是今日法律產生的起源,所以當時雖還沒有法家這門學派,但子產已開法家之先河。    
        另一建樹是不毀鄉校,鄉校應該是指一個鄉里聚會的場所,當時有些百姓會聚到這裡來談論一些國家大事,其中有不少是批評政府的,所以地方官員就向子產反應,要頒布禁止在鄉校的聚會討論活動,但子產卻認為這種討論是基於人民愛國的本意,如果對不滿意的政策提出好的建議來,剛好可作為政府改進的方向,所以不贊成禁止。這一點卻是孔子所稱讚的。子產這兩項政策在當時是代表一種開明的政治風格,也是將掌握國家權力的貴族由新興地主階級取代,增加生產力以富裕國家的方法。
        現代人要學習鄭子產的變法精神,就是要有開明的胸襟及破釜沈舟的決心,切不可瞻前顧後,尤其是顧慮自己及自己所屬政黨的利益,那就不只一事無成,還將留下千古罵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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