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0日 星期四

變樣的土匪



    人作什麼事都為了報酬,譬如說農民種地得有收穫,工人工作得有工資,連和尚唸經都想有什麼大徹大悟,這些收穫、工資、大徹大悟就是人作這些事的“報酬”;土匪強盜亦然,憑暴力脅迫也得擔被抓的風險,賠上自己的名聲,甚至性命,所以有報酬也應該。這報酬與一般不同,吳思先生叫它作“血酬”,認為那是拿血拿命換來的。
    在民初時,大陸偏遠的鄉間有許多土匪,殺人綁票、越貨搶劫,什麼事都幹得出,但這些盜匪回到了他們棲身的地盤上,就變成了順民,照樣下田耕種,娶妻生子,憨厚的像大傻。就是被他們搶過綁過的地方,下回再現身時,就變成了保境安民的鄉勇;按時繳些保險費,真能保你平安無事。像張作霖就是鬍子出身,後來叫拉保險的。
    作任何行業都講求利潤最大化,幹土匪也一樣,利潤是指售價跟成本間的空隙,抬價或壓低成本都行,不過也跟一般行業一樣,抬價不易,壓低成本就是減少流血、犧牲,像轉成保全業就是個辦法,不過最好的辦法是當兵,當兵保衛國家多麼好聽,有槍有炮明正言順的收稅收費。
    雖然抬價不易,還是要變個花樣的把價錢拉上去,才符合追求利潤最大化的目的。“搞建設”修橋補路以前是善人幹的事,現在土匪一樣可以幹,這名聲又比拉保險的好;從老百姓那裡收費,把路鋪好把橋搭好,中間結餘的就是利潤。搞完公共工程搞教育,誰家孩子不上學,所以辦學校讓孩子讀書可是百年樹人的大好事,上學收費理所當然,讓老師教那些孩子長大了別幹偷蒙拐騙的事。所以鄉裡的保安是土匪幹的,鄉裡修橋補路的事是土匪幹的,鄉裡辦的學堂是土匪幹的,沒有土匪不能幹的事,土匪這名太難聽,改名叫“政府”。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