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1日 星期二

民國之真義



    孫中山先生倡導革命,為革命奔走,並為我們取了“中華民國”這個國號,所以他是我們的國父。中山先生在民國23年10月20日廣州所舉辦的全國青年聯合會上發表演說,解釋為什麼要取名中華民國而不是當時流行的中華共和國呢?是因為當時共和國這個名稱已經在歐美普遍流行了一百餘年,而中國要更為精進,不以代議制的共和政體為滿足,所以主張以直接民權體制為目標的民國為名。中山先生更把直接民權的主張作進一步的解釋,不只是所謂的直接選舉權,而是把創制權、廢制權﹝複決﹞及退官權﹝罷免﹞都納入的直接民權。
    孫先生是在1903年同盟會時期提出的“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創立民國,平均地權。”的革命口號中既已確立了民國的名稱。這與後來1949年毛澤東在天安門廣場上所宣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有近半世紀的時間;而與台灣獨派所高喊的“台灣共和國”有更久遠的時間距離。說明了中山先生比他們都有更獨到先進的創見。
    一百餘年後的今天,我們看到在這塊他曾努力改造的土地上,有一部分人還未享受他直接民權中投票選領導人的權力;有一部分人雖有選舉權卻一再抱怨他們選出的政治人物未如預期。歸究原因就是他所主張的“民國”仍在遙遠的天邊,未充分落實在他熱愛的人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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