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5日 星期五

不在其位不謀其政



    王安石對於史記所載“齊伐魯,孔子交待子貢去說齊伐吳,央吳救魯,及說越、晉,使五國交兵,最後救了魯國。”的這段歷史存疑;他舉了三項理由:其一,子貢的行徑與張儀、蘇秦等人無異,與孔子所倡“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恕道精神有違;竟為了保全即將滅亡的魯國,而擾亂齊國與吳國,難道對這兩國的人民沒有仁心嗎?其二,孔子與子貢當時都是一介平民,所謂“不在其位不謀其政”,竟連獨樂陋巷的顏回都不如,所以這是讓人起疑的第二點。其三,即使孔子及子貢仍對魯國有憂患之志,想盡一國民之義,但也不致以變詐恫嚇的語言去亡人之國而求自存?所以王安石認為司馬遷所載有誤。
    說到“不在其位不謀其政”,王安石特別解釋說:夫所謂儒者,用於君則憂君之憂,食於民則患民之患,在下而不用則修身而已。說堯的時候,天下就受水患之苦,堯信任的接班人舜先找來鯀,為世人治水,結果無功,等了許多年才找到禹,禹以九年的時間,三過家門而不入,才把水患治好。像禹這樣的有能力治水的人,看到百姓受水患之苦,看到堯及舜為水患擔憂,卻仍要等鯀治水失敗後,堯及舜向他請益委他治水時,他才肯盡力,為什麼呢?就是“不在其位不謀其政”,在沒有得到人民及君王的信賴時,是不得擅政的。
    這好像與現在人的想法有出入,現在人認為政府要受到監督,政黨要相互制衡,人民才能有保障。這是對施政的結果而言的,在政策的制定與推行時,其他政黨及人民應給予空間,不可在政策未執行前就作無謂的批評。譬如陳水扁所推行的金改案,其目的是使國內體質較弱的金融機構得到茁壯的機會,可與國外的金融機構一較長短。所以在政策推行之前,政黨不該無的放矢的批評;但在公營行庫被併後,公股也支持了民股的股東,交出了經營權,竟然這些原本的家族企業依舊把持經營權,不思體質健全,甚至利用公營行庫的特許權,繼續壟斷利益,這就可受公評了;尤其以此作為向財團募集政治獻金的工具,更值得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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