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6日 星期一

取信於民



    古時候還沒有紙,契約借券都是寫在竹簡或木簡上的,雙方把名字刻到簡上,再對剖成兩半,各執一塊,以後要驗證時,就把竹簡或木簡拿出來,合在一起,竹簡核對竹節的地方是否吻合,木簡以木紋核對;這就是古代人驗證信用的辦法;其實這些辦法都是建立在不信任的基礎上,為了昭信,以此來驗證。曾幾何時政治人物也開始用這些能昭信的辦法向老百姓証明自己的信用;所以現在留存的古蹟中,把主政者的誓言刻在鼎上,刻在石頭上,現在回想起來,豈不是一件諷刺的事。
    但儘管刻在鐘鼎山林的各式象徵永恆的物件上,也照樣說變就變,因為只要執政者喜歡用詐術權謀的,跟隨他的人就能搞出各種把戲來騙老百姓;以前有一個民意代表,質詢官員的時候,手拿一捲錄音帶,說裡面錄有官員不法的事証,後來司法介入偵查,他說錄音帶搬家時搞丟了;這樣的議員,最後還是能選上總統。
    另有一個競選市長的候選人在選戰打得最激烈時,公佈一捲錄音帶,裡面有對手與一女子曖昧的對話,還找來一個有幾十年信譽的教授証明錄音帶中的男子就是另一市長候選人,選舉結果由揭露醜聞的候選人獲勝;可是幾個月後經專業單位的驗證是偽造的,那位誣陷對手的市長當選人後來當上了行政院長,也選過總統。
    對照過去的政治人物把政治誓言刻在物件上,現代政客偽造出證據來打擊對手,其對象都是老百姓;經過了數千年,好像老百姓都沒變聰明;現在上述的其中一個要老婆放話“誰敢不聯署特赦我老公的,我就把當年拿布袋開房間搬錢的名單抖出來”;另一個出來說:“當初說退出政壇是幽默啦!”決心拔劍再戰。他們的人格比一塊竹片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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