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7日 星期二

供品


     最近萬華龍山寺發生一樁老阿嬤偷供品的事,寺方人員認為供品屬香客所有,為保護香客的財物,所以不得不報警處理,如果香客不再取回,則統一送孤兒院。而警方也憐憫老阿嬤的處境,巡警自掏腰包買了一個便當給她吃,她還未來得及吃,警方就用警車將她送至地檢署處理了。
    很久以前,在河北滄州一個寺院裡,有一個比丘尼,匆忙預備觀音大士次日的誕辰法會,就把一般善男信女送來的果品供物都用器皿裝盛佈置好放在供桌前,從凌晨開始就沒停過,到了午後,終於一個法場都已佈置妥當,人也累得靠在供桌腳上睡去。恍惚之間,觀士音菩薩竟從神壇上飄然而下,來到她面前,對她說:妳擺的這些供品不但好看,還真引人食欲,不過我是不吃這些的,從這些供品中,我就能體會信徒們的誠意了。不過寺外那些流浪的饑民可也是想來向我祈福的,這樣吧!將妳為我準備的供品分給他們,算妳敬我的功德加十倍。說完,手沾靈芝水噴了一些在比丘尼臉上,頓時將她驚醒過來。她二話不說就往寺外走去,果然有十餘個饑民倒臥在那裡歇息,個個面黃肌瘦。比丘尼便將供桌上已佈置好的供品拿下,分給饑民,這時從大殿神壇傳出的悠揚佛樂聲,直震撼人心。
    我們這個社會充滿愛心,見到偷供品的阿嬤被移送都不忍心,但我們社會也同樣僵化與不知變通,讓愛心無法讓需要的人真正享受到。想那供品是奉獻給神明的,所有權轉移給了神明,由神明去決定它的去留才是,寺廟人員竟仍以香客為主,其視神明為何物呢?警方將偷取供品的阿媽移送,也未免小題大作,檢方是否應傳觀音嬤來作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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