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6日 星期一

節婦



    農家女郭六,在大饑荒年裡,被丈夫遺棄在家照顧公婆。她有幾分姿色,被鄉里輕狂少年覬覦,便趁她食用不足,以金錢誘惑她,她都堅決不從,以自己的手工針線養活兩老。但日子一天比一天艱困,她實在無以為濟了,就請眾鄰里來,向他們磕頭說:我丈夫把父母託付給我,現在我的力量用盡了,再不作打算,就會一起餓死,各位如能幫我的就幫我一把吧!不能幫我,我只好賣笑維生,請不要笑話我!眾鄰聽了,都覺得她可憐,但也無能為力。    她於是開始了賣笑生涯,初期她積攢了一些錢,買下一女孩,把她藏在她生母家裡,不讓外人見到她。有人就諷刺她,說她是想等女孩大了再賣好價錢,可她都懶得跟人辯解。
    過了三年,她丈夫回來了,夫妻兩去拜見公婆,她就當著公婆的面對丈夫說:現在我把爹媽還給你。接著領那女孩出來說:我身子已給玷污了,沒臉再面對你,這是我給你另討的媳婦。說完,自個兒就到廚房裡割脖自殺了。
   郭六到底是個孝順的媳婦還是個節婦呢?有人說她是為了孝順公婆才賣身的,應算是孝婦;但郭六的孝是源自她對丈夫的從,且買女事夫,恐自己玷污了夫妻的關係,所以更應是節婦才是。不過這故事裡那個在危難中拋妻棄父母的丈夫最該遭譴責才是。
    遍觀台灣的民主運動確有許多可歌可泣的人與事,但當初避居海外那些自稱台獨分子的人在解嚴後紛紛回到國內,與那些在美麗島案中辯護律師一般都來收割成果,他們即是郭六的丈夫,這整個悲劇的始作俑者。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