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日 星期三

過殺不辜



    晉文公回到晉國後,派李離為司寇,但卻發生了一件枉殺無罪的案子,他把自己捆綁後來向文公謝罪說:臣罪當死。
    文公瞭解了整個案子後說:官員各有上下,所應負的責任也有輕重不同,這案子,你下屬的官員應負比較重的責任,不能由你一人承擔。
    李離說:我是負責司法的最高官員,所得之位未與屬下分派,所得之祿也未與屬下分利。發生此枉殺人的案子竟逃避責任,這不符義的標準,所以我罪當死。
    文公說:如果你一定要說自己有罪,那我也不能免。
    李離說:主公量能授官,臣受印之日,主公勉我:一定要以仁義為標準,寧可放過有罪的人,也不要枉殺一人。臣受此命,竟完全忘了主公當初的囑託,所以臣是非死不可的。主公您已善盡作人君所有的責任,何罪之有?主公如此信任,但臣卻負主公所託,不顧仁義,只相信屬下的案卷內容,不察明究裡,只聽信屬下的一面之辭,所以造成百姓的怨憤,天下人得知,都會怪罪主公,別的諸侯聽到了,也會輕視我國。如此之罪皆因臣起,當重死不辭。  
    文公說:我聽說一件物品太直了無法彎曲,反而不好使用;太過方正不圓滑,是無法長久的,你要聽寡人的話呀!
    李離說:臣若偷生將害公法,枉死無罪人,兩者都不能使您教於國,臣不敢受命。
    文公說:你沒聽說過管仲作為人臣,雖身受辱卻得到桓公的倚賴,行止不怎麼光明正大,卻能成就桓公的霸業。
    李離說:臣無管仲之賢,只有辱沒主公的惡名;未為主公成就霸業的功勳,卻有那連累主公的惡行。借此污名來治理國家,主公雖不忍加罪於我,我又何敢混亂國家的制度以求生呢?臣辭謝君恩。回家後,就自刎而死。
    此故事獻給當初處理江國慶案者及仍不悔當初挺扁的李遠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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