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3日 星期二

士未可以言而言,是以言餂之也;可以言而不言,是以不言餂之也。是皆穿窬之類也。


         孟子說:一個讀書人若是在不應說話的時候說話,那是以所說的話來博取利益;若是在該說話的時候卻不說話,那是以沉默來換取利益。以上兩種情形皆與翻牆鑽洞的竊賊一樣卑鄙。
        李登輝在發表兩國論後,引起中共以飛彈試射的軍演來威逼台灣,他為了掩飾自己兩國論對國家所造成的衝擊,透露我情報工作人員的情資,說試射的飛彈所攜的彈頭為不具殺傷力的啞彈,以致使我情報工作人員身分曝露而犧牲。這種不該透露我方情資的言論,即是孟子所說的未可以言而言,其所博取的是為自己緩頰的利益,也就是孟子所說的竊盜之流。相同的,陳由豪在美指控陳水扁在台北市長任內收取政治獻金一事,吳淑貞堅決否認,陳由豪便舉沈富雄為見證人,沈富雄最後以四種可能說明此事,未予直接揭露陳水扁收取不當政治獻金的事實,以致他繼續連任總統,後更爆發駭人聽聞的貪瀆案,對當時即可揭穿陳水扁假面具的沈富雄而言,就是孟子所謂的可以言而不言,因此國家遭到更大的損害。誰使國家利益蒙受損失呢?沈富雄之不言也,沈以其綠色執政的利益為先,即是竊取國家利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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