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日 星期日

以德報怨與以直報怨


         孔子在論語憲問篇中特別說明此問題,有人問起以德報怨的主張,孔子回答說:那麼又如何回報對自己有恩的人呢?所以以直道去回報那些有仇恨的人便可,而以恩惠去回報那些有恩於己的人。所謂直道就是以與仇怨相稱的方式去處置,仇恨深的回報較深的怨恨,仇恨淺的,回報較淺的,而不要過激也不要不足,但對有恩於己的則要以更大的恩惠去回報。
        日本在二戰期間曾在中國以極不仁道的方式對待中國人民,戰後日本無條件投降,中國則以以德報怨的方式處理,讓日本人回到國內,重建其家園,許多國人是不諒解當時政府的作法的,而今日本人對二戰期間屠殺中國人的歷史一概予以否認,甚至掩飾其罪行,使許多中國人及當時被侵略的亞洲國家人民很是忿怒,都一致認為當年不應輕饒日本,不過這些似乎都有馬後砲之嫌,就當時狀況而言,中國是否應對日本予以相當程度的報復或求償?據當時的狀況可知,日本被美國兩顆原子彈重創,且所有國內賴以維生的物資都已消耗殆盡,日本由天皇向盟軍提出無條件投降,可說已喪盡所有尊嚴。中國雖是戰勝國,但國內飽經戰火,也滿目瘡痍,亟待復員建設,日本無力對中國補償,且國際情勢都不利中國向日本求償,所以接受日本的無條件投降,以德報怨,是中國政府當時不得不的一種選擇。
        所謂以直報怨的直是含有的意義,就是相當的意思,但也要符合的方式,譬如日本人以屠殺的方式來對待中國百姓,則中國人當然不能以同樣的方式回報日本百姓,但那些掀起戰端的日本軍閥及政客則要為屠殺付出代價,所以以直報怨的方式便是,以軍法處置那些軍閥,並要所有日本的百姓包括戰後出生的日本人都要對戰爭期間其軍閥劣行有所了解,避免人類悲劇的重演。
       最近台灣掀起討論廢除死刑的議題,法務部長王清峰反對死刑,在職期間拒絕簽署死刑的執行令,引起社會廣泛的討論。許多學者引述聯合國的統計,世界上已有上百個國家廢除死刑,基於人道考量,台灣也應廢除死刑,但據民意調查機構所做的抽樣調查,台灣有近75%的民眾是反對廢除死刑的,這便牽涉到法律是否可剝奪一個人的生命作為其犯罪的抵償,但如果法律不能使社會感到有懲治惡行的作用,則法律就不能發揮安定社會民心的功能,所以這是死刑尚存的真正原因。台灣在許多刑法的條文上已廢除唯一死刑的條文,且死刑的判決都是經過三審定讞,並經漫長的審判過程才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所作的判決,可謂極盡一切手段來維護受刑人的權益,這便符合孔子所說以直報怨的標準,如果簡單把死刑看作是一個社會進步與否的標準,則未免失之以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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